按照卫生部在食品生产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通知要求,保证黑龙江省矿泉水生产企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省卫生监督所组成检查组,于10月15日至22日,历时8天,行程2500余公里,对部分地区的矿泉水厂进行了生产企业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和对企业进行初步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现场评价 。
此次检查是以现行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及《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为依据,确定对矿泉水生产企业进行卫生许可检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的监督项目,并对监督项目进行量化评分,同时根据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两方面的综合量化评分结果,对企业进行风险分级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并确定次年食品卫生监督类别和监督频次。从此次检查和初步评定来看,多数企业灌装间空气净化设施或消毒设施达不到要求或存在人物交叉污染现象;也有个别企业生产加工场所坐落在居民生活区中,外环境较差,不具备安全生产加工的条件;一些生产企业没有化验室或有化验室但设备不全或不符合无菌条件;甚至有些企业用一些没有资质的人员从事检验工作,检验工作敷衍了事,做不到产品批次检验合格出厂;个别企业受到条件所限,没有成品库和原料库房,物品堆放杂乱,粗放管理等问题。
据介绍,尽管一些企业按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但绝大多数企业都能积极参与评级活动,加大投资改造力度,积极设立三级防护,生产加工车间分间作业,工艺流程 、设备布局合理 、灌装车间有空气净化 、风淋设施,包装瓶、桶盖采取消毒柜消毒,化验室及检验设备和产品批次检验等均能达到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