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卫生监督所公开七项承诺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的思想与作风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切实为人民健康和我省经济建设服务,根据此次全省政务环境评论评价工作中省卫生厅向社会公开的七项承诺,结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江西省卫生监督所近日向社会公开七项承诺:

一、树立执法为民,监督就是服务的观念。卫生监督执法必须坚持"帮助、监督、促进"的原则,真心实意地为企业和基层服务,为管理相对人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做到既管住、又减少当事人负担,既严格监督、又减少扰民,使来赣投资者放心、安心、舒心,为我省招商引资与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二、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绝不允许推逶扯皮的现象发生。在卫生行政审批受理与审核工作中,实行"一门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卫生许可及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核并答复是否予以受理,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卫生监督工作,接到检验报告后4个工作日完成材料整理上报工作。

三、卫生监督工作必须做到为民、便民、利民,坚持上门服务、上门指导,切实为群众、基层、企业排忧解难。我所对下岗职工、城镇低保对象、残疾人办理各类卫生许可及审批事宜,免收卫生许可证工本费、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工本费、卫生审查费,对健康相关产品评审费减半收费。

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监督执法事务"四公开",即:公开卫生执法和行政审批的内容,公开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坚持卫生监督执法评议考核制,定期上门征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水平。

五、行为规范,文明执法。每个卫生监督员必须做到语言礼貌,举止文明,亮证执法,程序完备;严格按"八项禁令"规范自己的行为。即:1、禁止以权谋私、索拿卡要、收受贿赂;2、禁止利用职权借故刁难、拖延或有意不作为;3、禁止与被监督单位建立任何形式的经济关系;4、禁止滥检查、乱罚款或私分、扣留罚没物品及检验样品;5、禁止参加由被监督单位安排的任何娱乐休闲活动;6、禁止担任被监督单位的顾问或在被监督单位兼职;7、禁止泄露监督工作机密及被监督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8、禁止参与酗酒、赌博等任何有损卫生监督员形象的活动。

六、忠于职守,严格执法。每个卫生监督员必须忠实履行法定职责,增强法制意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增强责任意识,作风严谨;增强廉洁意识,严于律己,勤政廉政;增强效率意识,方法科学,高质高效;增强学习意识,刻苦钻研,锐意进取。

七、严格内部监督,抓好"两个落实"。即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认真受理、及时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坚决打击危害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建设良好的公共卫生安全秩序;落实卫生行政执法错案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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