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严查矿泉水生产销售市场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整顿和规范饮用水市场,确保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健康,维护守法企业的合法利益,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不法行为。黑龙江省卫生厅市场整顿办公室、省卫生监督所在哈尔滨市巡防支队八大队的配合下,历时8天,行程2200多公里,对牡丹江地区和鸡西地区的瓶装、桶装矿泉水、山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共检查生产企业31家,桶装饮用水经销部(摊床)20多个。检查中发现我省饮用水生产企业良莠不齐,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检查中发现,个别生产企业卫生状况令人触目惊心, 一些市、县的饮用水生产企业无论是水源地的防护、生产车间的布局、生产工艺的流程、生产车间内外的环境卫生还是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都达不到《食品企业卫生通用规范》的要求。绝大多数企业无化验室,或者有化验室也不能开展检验工作,一些企业从业人员未经健康体检就从事饮用水生产。在林海天然矿泉水厂检查人员看到这里采用手工灌装方式生产瓶装、桶装矿泉水,两名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从事矿泉水生产,其5加仑大桶商标上注有"本品含有高含量的氡气,通过饮疗、浴疗被吸收的氡气通过血液遍布全身,促进内分泌,刺激末梢神经,加快细胞的新陈代谢"。黑龙江省宝泉山矿泉水开发公司(香港福斯国际集团)洗桶、水处理、灌装、原料的储存均在同一生产车间进行,生产车间内存放大量的5加仑空桶和纸盒箱等杂物,化验室内放有毛笔、油墨等杂物,根本不能开展检验工作,5名从业人员均无健康证。黑龙江省牡丹江垦区绿旺矿泉水厂更衣室内堆满600毫升灌装用空瓶,室内无防蝇设施,苍蝇横飞,靴子、围裙等杂物随处乱放,灌装间玻璃破损,地面泥泞,烟头、空瓶、瓶盖、编织袋等杂物随处可见, 12名从业人员均无健康证,该公司出示的卫生许可证为牡丹江市卫生局发放的许可项目为瓶装矿泉水,有效期为2001年6月5日至2002年6月5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古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洗瓶、灌装、包装在同一生产车间内进行,1名从业人员未出示健康证,公司法人未出示卫生许可证,无化验室。绥芬河市杏花源矿泉水厂洗瓶、灌装、包装在同一生产车间内进行,采用手工灌装生产"杏花源"牌5加仑矿泉水,公司法人未出示卫生许可证,无化验室。

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产品标签标注混乱,未能按GB-7718食品检查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标注。饮用水名称五花八门、执行标准混乱。检查的31家饮用水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就有饮用矿泉水、纯净水、山泉天然矿泉水、天然饮用水、天然山泉水、矿物质水和活水等7种。

结合实际情况,省卫生监督所将与近期公布检查结果,对不合格企业坚决曝光,对合格企业的产品进行公示,指导大众消费,使老百姓喝上清洁、卫生的饮用水。引起社会各界对饮用水卫生的重视。要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对那些视国法于不顾,以人民健康为代价牟取暴利的不法之徒,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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