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发出紧急通知 加强汛期卫生监督工作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最近,江苏省局部地区发生洪涝灾害,省卫生监督所7月11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汛期卫生监督工作,具体包括六个方面:

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继续发扬抗"非典"精神,在继续巩固成效的基础上,再接再励,充分认识当前汛情的严峻形势,全面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受灾地区要启动应急预案,尤其要注重临时转移安置和在抗洪第一线干部群众的饮食饮水卫生和环境消杀问题;未受灾地区也要未雨绸缪,制定完善各项卫生监督应急预案和相应储备,一旦发生灾情能及时启动,全力防止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卤菜、凉拌菜、冷饮、小饮食店等高危食品和高危行业的监管力度,严格卫生许可发放标准,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对群众性集体聚餐的经营单位要采取监控措施,严防食物中毒;要加强对水浸食品的监督检查,凡发现受水浸或水溅可疑的散装食品,以及在自然水域内自行死亡的鱼类、贝甲类和家禽家畜等,均不能再供人食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消毒杀虫灭鼠药物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保管,防止误食、误用;受水淹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复业前应清理现场,除去污泥和积垢,并进行消洗消毒,经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符合卫生要求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三、加强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包括临时送水水质及车辆、容器)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农村分散式饮水的群众进行饮水净化、消毒。供水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水源保护工作,对制水设备、供水管网进行检查、维修,重点检查陈旧管道地段,防止管道渗漏,根据水质情况及时调整净水剂和消毒剂投放量,增加水质检测频次;受淹水厂应对其设施和管网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水质的卫生安全。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公共场所空调及通风系统、消毒设备设施使用和运转情况;加大对各类环境卫生保洁状况及病媒昆虫防制状况的监督管理,检查防制设施。各类公共场所单位应做到空调及通风系统新风口设置在清洁区,新风房、过滤网和送风排风管道保持清洁,新风量充足;消毒设施、药剂的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要求;水淹地区退水后应对墙面、地面、各种物体表面及空气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五、加强值班,严格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各种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积极配合救治,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先报信息,再进一步续报调查及查处结果。 六、加大卫生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作用,积极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普及饮水消毒、饮食卫生和环境消杀等卫生常识;要向群众宣传不要采购、加工出售、食用来历不明的物品和可疑食品,不要饮用生水或不洁饮用水,提高群众自身卫生安全意识,把卫生监督各项措施落实到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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