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长抓不懈 力保"非典"工作胜果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目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已基本平息,为巩固防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上海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毫不松懈,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继续开展对食品和消毒剂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学校食堂、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行业防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预防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检查。6月10日至16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955人次,检查了3422户单位,其中宾馆大型饭店1135户,企事业单位食堂330户,食品批发零售单位531户,熟食卤味生产单位154户,公共交通客运单位1户,旅店、渡假村85户,沐浴场所25户,美容美发店508户,大型商场10户,其他公共场所284户,消毒产品生产单位8户,一次性卫生用品生产销售单位34户,学校201户,学生盒饭生产单位116户。

检查发现,有108户单位自行停业,在其余被查单位中,有94.7%的单位落实了通风和空气消毒措施;90.0%的单位消毒后加贴了消毒标志;96.8%的单位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97.6%的单位对顾客公用具进行了有效的消毒;90.0%的单位对职工实施了每日健康检查制度。在被检查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中,有96.8%的单位对采购食品实行严格的索证验证制度;92.4%的单位食品加工单位操作符合卫生要求。抽查定型包装食品卫生质量和标识标签,有99.1%的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结果表明:尽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已得到控制,但上海市绝大多数生产经营单位仍对各项防治措施予以了相当的重视,并力求纳入长效管理。做到室内经常开窗换气、每天进行空气消毒。对从业人员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上岗操作。餐饮单位能做好采购食品的索证及验收工作,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注重食品加工过程的操作卫生;食品生产企业能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及各自的行业卫生要求组织生产;学校普遍落实了卫生管理制度,建立了主管校长负责制,责任到人,各项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较高;大多数使用空调的公共场所重视空调系统的安全使用工作,所用的消毒方法及消毒药物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主要有:个别一次性用品生产企业存在卫生隐患,如生产布局、检验室不符合要求等;个别乡镇企业食堂的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如设施简陋陈旧,从业人员未经健康检查等。

6月10-16日,上海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根据市政府的规定对31户不符合消毒规定的单位予以停业整治,拟对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191户单位依法进行立案处理;已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为39起,处罚金额为35500元。

纵观抗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过程,上海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发扬了连续作战的精神,为阻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传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锻炼了卫生监督队伍在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卫生监督员的防范意识、防范技能普遍提高,并能积极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指导,有效地提升了整体卫生水平。在监管过程中,卫生监督部门注重提高卫生监督工作质量的提高,运用等级评分、分类管理的原则,抓重点、要点,对硬件设施、软件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切实采取措施促使其整改,并将继续积极推行科学管理模式,如HACCP认证体系等,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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