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防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学校发生,保证封校期间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学校卫生监督科对省管院校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和监测。

为保证在校师生饮水安全,学校卫生监督科先后对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14个二次供水单位的42份样品进行了采样监测。当场检测了余氯含量和二次供水设施的进水口,检查结果表明:余氯含量在0.3~0.7mg/L之间,管网末梢水在0.1~0.3mg/L之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同时,监督人员对进水口、出水口及末梢水的色度、浊度、嗅味、pH、肉眼可见物、大肠菌群、细菌总数7个项目进行了监测。

针对目前校园暂时封闭的情况,省所学校卫生监督人员开展对学生比较集中的大学校园内食杂店的专项检查,共检查了14个食杂店,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食杂店存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问题给予当场销毁并进行了行政处罚,保证了在校师生的饮食安全。5月下旬,省卫生监督所接到举报:一所院校在封校期间,食堂等餐饮单位,晚上在校门口接送购买小食品、饮料等,部分学生食用后发生腹泻。学校卫生监督科立即赶赴该校进行调查核实,并结合?quot;非典"的卫生布置和要求,再次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经查实,该校食堂购进的"强中王"牌饮料无生产日期,外观污秽;食堂内三名服务员无健康证上岗;售卖窗口服务员未配带口罩;食堂洗消间内晾晒衣物、堆放杂物。监督人员当场制作了监督笔录、意见书和检查询问笔录,提出了立案处罚意见和改进意见,封存无生产日期饮料7箱,并将监督情况通报给该院领导。并根据立案调查报告审议和合议,决定销毁无生产日期的饮料,并对该学院处以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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