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监督所加大对消毒剂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各项消毒措施,保证使用消毒剂的卫生质量要求,防止不符合卫生质量要求的消毒剂流入市场,给预防和控制"非典"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近日,按照浙江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浙江省卫生监督所派出2个卫生监督执法小分队,与当地的卫生监督部门一起,对辖区消毒剂生产企业、消毒剂经营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设传染科或呼吸门诊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及承担收治"非典"临床诊断病人指定医院等使用消毒剂的卫生质量,进行专项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仍有部分生产企业无证生产消毒剂,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和标签内容不规范,标示的使用浓度不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有些医疗单位在使用消毒液时缺乏相应的消毒知识,存在稀释配制方法有误等问题。一些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索证意识淡薄,导致无证消毒产品流入市场。

据统计,本次共检查消毒剂生产企业45家,经营使用单位792家,医疗卫生机构595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7家。责令整改单位57家,责令停止销售的经营单位1家,查处不符合消毒剂使用浓度的单位45家,封存无生产日期以及无证产品共21桶、737箱,立案3家,收缴罚没款14.75万元。

目前,浙江省卫生监督所已发文,要求全省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消毒产品的监管力度,杜绝各类无证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保证合格的消毒产品用"非典"的预防控制。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