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确保一方健康平安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一、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迅速、有效控制疫情在我区的蔓延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内蒙古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按照自治区卫生厅的安排,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的药店、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违法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查处,对非法经营的药品、不合格消毒产品及食品予以没收。

2003年5月22日上午9时,自治区"防非"指挥部市场维护组在呼市垃圾处理厂举行集中销毁仪式,自治区副主席连辑、自治区工商局、卫生厅、药监局、技监局、公安厅、物价局的负责人参加了点火焚烧仪式。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将近期查获的价值一万四千余元的非法经营药品(各种针剂3箱、本草消渴丸96瓶、各种中成药3箱、各种液体2箱、中草药3袋、违法宣传单2000多张);价值三万余元的不合格消毒产品(无标识消毒液147桶、84消毒液 610瓶、甲酚皂液120瓶、医用绷带120包、过期一次性医用手套1000付、各种注射器、输液器2箱、各种医疗器械1箱);不合格食品2箱进行了集中销毁,极大地打击了在"非典"期间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使呼和浩特市地区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消毒产品及食品市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使假冒伪劣消毒产品、食品受到打击,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我区尽快消灭"非典"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快速对应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健康平安

2003年5月18日上午9时15分内蒙古SARS防病指挥部接到内蒙古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举报,反映因在该校食堂就餐发生腹泻,疑似食物中毒。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有关人员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经内蒙古疾控中心流调队排除"非典"后,立即进入现场对发病学生进行个案调查并对内蒙古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医务所、学院食堂、校园内小卖部、供水设施、内蒙古大学医院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根据调查分析判断基本排除食物中毒,初步判定为细菌性痢疾,但因目前传染源未确定,不排除经水传播的可能。为确定传染源,经内蒙古疾病控制中心对学院自建水源水和一号楼末梢水进行了微生物检验,并对9名患病学生及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便培养,检出痢疾杆菌(福氏)。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对学校提出四点建议,并请内蒙疾病疾控中心按传染病有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5月21-23日我所出动15名监督员对直管的6个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及校内小卖店进行了突击监督检查,没收销毁3个品种20公斤过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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