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发出紧急通知加强公共场所和学校的卫生监督坚决防...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目前,有效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黑龙江省的发生和流行,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已是当前各级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为此,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预防"非典"专项工作会议的要求,省卫生厅日前及时下发黑卫法监发〔2003〕237号文件,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迅速投入到打好防治"非典"的战斗中来。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把人民的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做好各类公共场所和学校的卫生监督工作。通知要求: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成立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监督处理小组,确保及时、快速、妥善地处理好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严格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重点加强辖区内医院、学校、幼儿园、机场、码头、公交车辆、商场、影剧院和餐饮业等公共聚集场所的监督管理,检查公共场所和学校内部管理部门落实法律法规的情况,要注重对公共场所通风系统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共场所通风良好;要加强对消毒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强化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结合公共场所和学校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防治工作,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卫生常识宣传工作。

通知最后强调指出,各地卫生监督机构要把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做为一项艰巨的政治性任务来抓,做到人员组织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必须把通知的要求落到实处,近期省卫生厅将派督查组深入到各地市,对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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