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公安联合打击非法行医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整顿和监管,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确保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和身心健康,日前,云南省卫生厅与公安厅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

此次整治的主要内容是:(1)依法严厉打击、取缔非法行医,以开展城乡医疗服务市场清理整顿为重点,坚决取缔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的非法医疗机构和非法执业人员,对医疗机构超诊范围进行诊疗活动、机构转包转租和变更执业地点、违法违规医疗广告行为进行清理整顿。(2)清理整顿非法医疗美容服务市场,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的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对非医疗美容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项目的,要会同工商等部门,依法进行整顿。(3)清理整顿非法性病、皮肤病防治机构,加强性病、皮肤病诊疗服务市场的清理整顿,重点审核从事性病、皮肤病防治机构和人员的资格。对于非法医疗机构或非临床类别职业医师及没有法定执业资格开展性病、皮肤病治疗活动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市边缘地区、行政辖区交界处非法性病、皮肤病医疗防治机构的重点整顿。取缔无证无资格的非法性病、皮肤病诊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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