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食品卫生监督分级量化管理制度

2020-11-18 14:3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适应入世需要,转变卫生监督模式,提高卫生监督质量,促进食品企业自律,根据卫生部卫监发[2002]第107号文件《关于在全国推广和应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通知》精神,黑龙江省卫生厅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会上,就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管理工作进行了宣贯培训,并确定了哈尔滨、佳木斯、大庆为首批试点单位。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在吸收国外先进的监督管理经验基础上,采用危险性评估原则建立的一种崭新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这种新型管理模式将使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侧重于对生产加工过程的管理,并对生产加工过程确定的监督项目进行危险性评估和量化评分。根据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两种量化评分结果确定食品企业的风险分级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最后根据对食品企业的风险分级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确定次年食品卫生监督的类别和频次。

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和应用将使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模式发生根本性改变,它将转变以往重视卫生许可审查、轻视经常性卫生监督,重视食品检查、轻视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督。对食品企业一律使用相同的监督管理强度和频次等做法,将全面进行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的全程监督管理、对生产加工过程重点环节监督管理、对监督项目的量化审查及对食品企业分级管理等科学管理,使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能合理利用卫生监督人力资源,确定监督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企业自律,提高食品卫生质量。

 

赞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