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秋季复学学校疫情防控卫生监督专项行动

2020-09-01 23:35发布

省、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秋季复学学校疫情防控卫生监督专项行动




今天(9月1日)
我省中小学校秋季学期如期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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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广东省大中小学校在秋季能够安全顺利地开学,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8月31日,广东省卫生监督所与佛山、中山、东莞、惠州、肇庆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开展针对秋季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联合监督专项行动,共对5所学校进行联合监督执法检查。



这次行动重点监督指导学校做好秋季复学返校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包括:

1

学校落实疫情防控机制建立情况:

一是防控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防疫方案九项制度的建立健全;




二是学校与疾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街道或社区的联防联控衔接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流程;

三是校医或保健教师的配备。



2

落实开学前相关准备工作情况:

一是组织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和应对能力,提醒准备个人防护物品;

二是储备充足的防控应急物资;





三是设置进入学校门口的体温检测点、体温异常者临时等候区和专用防疫特殊通道;


四是在教室、操场、厕所、食堂、宿舍等场所配有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



3

落实师生健康监控和旅居史情况:

一是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学前14天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建立健康状况台账,做好健康观察;


二是按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专业评估,确保回校的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和保护;

4

强化校园环境中重点环节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情况:

一是开学前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

二是提前做好各类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如使用空调,应当加强空调系统供风安全管理,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




三是加强垃圾分类管理,日产日清。

5

落实饮用水卫生管理情况:

做好饮用水设备清洗消毒和维护,做好开学前的饮用水水质检测,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各地媒体也对行动进行了跟踪报道


近期,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统筹做好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秋季复学返校较春季复学的时间明显缩短,人员将大面积密集流动和聚集,学校将是近期疫情防控的重点场所。


为精准做好秋季复学校园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校园,全省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已经按照3个更新版《学校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再次的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学校毫不松懈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开学前防控准备工作,以保障秋季平安顺利开学。


截至8月30日,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员68985人次,检查各类学校28696间次,发出监督意见书8456份。所有返校复学的中小学校都配备了卫生健康副校长和卫生健康联络指导员。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广大师生:


1.配合学校做好开学前及在校期间的健康监测、如实上报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专业评估,保证回校的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都能够得到全覆盖的健康监测和保护。


2.将“勤洗手、戴口罩、勤清洁、常通风、不聚集”“家庭、学校两点一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融入到日常生活中,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活动。建议有条件的可以选择步行、骑车或私家车方式上下学,若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戴口罩,减少触摸公共物品,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回到家或到校后应及时洗手。尽量少去防控情况不明的室内公共场所。


3.培养“合理膳食、充足睡眠、适当运动”,特别是增加户外活动、减少电子产品使用等健康生活方式,提高机体免疫力,同时预防近视。


4.发现教职员工、同班或者同宿舍同学有发热等疑似症状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向班主任或者校医报告,并督促其及时就医。严禁带病(指患传染性疾病未治愈)上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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