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在青海召开全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

2020-11-18 11:5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5年10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监督局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全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工作研讨会,委妇幼司、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各省卫生计生委监督处、省级监督机构的相关人员及有关专家共计50人参加会议。与会专家就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优化整合后,开展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法律依据、监督内容、方法及流程进行了诠释;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专家从被监督人角度,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行业自律情况进行了发言;青海、湖北、浙江、贵州等省的代表分别结合本省机构整合实际情况及计划生育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与会人员就机构整合后,如何做好计划生育监督工作进行研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计划生育监督是新时期卫生计生工作赋予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的新使命、新思考和新的发展空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对计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监督执法流程,委监督局计生处一是启动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指南》课题,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二是启动了对服务机构监督执法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发了三卡三表,已在8个省进行了试点,计划从明年起全面推开。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对《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及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在全国打击代孕专项行动中,将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存在代孕宣传、服务等行为纳入重点执法内容。
      会议指出,目前计划生育监督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多数地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工作尚未纳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工作中,妇幼部门和监督部门在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执法工作中职责不明确,未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同时,由于监督机构建设滞后,加之人员编制不足,经费短缺,计划生育监督存在执法难、取证难等问题。二是部分法律、法规需要修订完善。机构改革和资源整合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制定新标准和新规范。三是一些地区和机构存在执法不严、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会议强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计划生育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计划生育监督队伍建设,充实监督执法力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政策和经费上予以支持,加强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工作人员培训,提升监督人员素质,提高监督能力。尽快建立监督机构与各服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监督执法工作效率。
      (转自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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