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修订调研工作在北京、江苏、湖北和甘肃四...

2020-11-18 11: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以下简称“妇幼中心”)政研室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修订研究工作。根据研究方案,政研室于2015年5-7月组织在北京市、湖北省、江苏省和甘肃省进行调研。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妇女卫生处处长宋莉、调研员刘颖、主任科员王亮、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郭湛英、妇幼中心副主任金曦、妇幼中心政研室主任罗荣参加调研。
      本次调研得到了四个省市卫生计生委的大力支持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积极配合。通过座谈会、小组访谈、个人访谈、问卷调查和现场考察等多种形式,重点就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条款本身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修改的必要性、可行性、修改建议等内容,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监督执法部门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及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收集各地母婴保健法执法典型案例。政研室将对调研结果进行系统梳理,结合文献研究结果和专家咨询意见,撰写研究报告,针对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的修订提出政策建议。                          
      (转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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