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7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据悉,“双随机”抽查是指行政管理部门对监管企业按确定的比例或数量随机抽查,行政管理部门选派检查人员也是随机产生的,例如通过“摇号”来确定监管企业和检查人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部委以及地方上对此已有实践,譬如国家工商总局正对已报送的企业年报按不少于3%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并且地方上的抽查人员也是随机产生。
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会议指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机制,对于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促使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事实上,这并不是总理第一次提及随机抽查机制。早在2013年11月1日国务院召开的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就提出要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推行随机抽查。
李克强指出,我们可以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对监管对象按确定的比例随机抽查。随机不是随意,而是有规则,比如100家企业,规定每年抽查百分之几,通过“摇号”来确定,被摇上的,就一查到底。也可以委托给第三方去查。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就要重罚,让违法者无利可图,甚至倾家荡产。
在今年5月12日召开的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要推广随机抽查监管。
据了解,此次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不仅仅局限于检查对象随机抽取。会议要求,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会议指出,坚持依法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并且,各市场监管部门要公布抽查事项目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等。重点抽查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
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
目前,国家部委及地方部门都已进行实践。譬如国家工商总局所执行的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抽查工作就是“双随机”抽查机制的重要体现。
按照规定,截至今年6月30日,两个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全部结束,企业年报信息抽查工作随之开始展开。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局长马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工商部门会按照不少于3%的比例进行抽查,以保证年报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的监管。
同时,抽查人员也是随机产生的,马夫透露,目前工商总局已经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和2014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的通知》,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在7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抽查名单,对企业年报信息进行检查。
此外,近日黑龙江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双随机”抽查工作,通过电脑摇号的方式,从8709家企业中抽取出了8家企业进行抽查,其中食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生产各2家、餐饮企业4家。
对于执法人员的选取,“双随机”抽查系统录入市局本级执法人员60人,此次随机抽出8个组24人,依法对上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其中4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执法人员已对问题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
上述做法符合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抽查后的要求。会议指出,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使广大市场主体不为“随意执法”所扰,不越雷池合法经营。
(转自中国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