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2020-11-18 11: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部署,全国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了为期1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查处无证行医案件4.4万件,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案件4.1万件,“两非”案件6833件,医托行骗案件966起,罚没款2.2亿元,吊销执业许可证165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2833件,刑事立案1256起,刑事拘留1373人,打掉犯罪团伙32个。为加大对无证行医人员以及违法情节严重医疗机构的曝光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现将“北京燕竹医院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及虚假宣传案”等12个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北京燕竹医院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及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2014年10月,根据媒体报道北京燕竹医院涉嫌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虚假宣传等线索,北京市及丰台区两级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深入调查,发现北京燕竹医院存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擅自开展精神科诊疗活动、擅自将口腔科出租给非本院人员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
    处理情况  丰台区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给予该院罚款人民币8000元,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区工商局给予该院人民币罚款5万元,并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二、河北省沧州市妇幼保健院未经批准开展人工授精诊疗活动案
    案情简介  2014年1月,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接到投诉举报,称沧州市妇幼保健院未经批准开展人工授精诊疗活动。河北省卫生计生委通过调查发现,该院未经行政部门批准,在2010年10月至2014年3月期间,擅自实施“宫腔内人工授精术”68人次。
    处理情况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等规定,给予沧州市妇幼保健院罚款人民币3000元、吊销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诊疗科目的行政处罚。
    三、辽宁省沈阳市3家医疗美容机构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及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案
    案情简介  根据举报线索,2014年1月辽宁省、沈阳市卫生计生委对沈阳和平美丽城美容医院、沈阳和平利百加医疗美容门诊部、沈阳和平艾咪医疗美容门诊部等3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立案调查,对3家机构近一年来的病例逐一统计、筛查并分析相关手术信息及医护人员执业情况,追查外国医师非法行医线索,发现上述3家医疗机构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无《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证书》人员独立从事医疗美容的违法事实。
    处理情况  沈阳市卫生计生委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给予3家医疗美容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四、江苏省陈XX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
    案情简介  2013年9月4日,患者吴XX在江苏省大丰市某村由陈XX为其输液治疗后死亡。大丰市卫生局经调查发现,陈XX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出具的法医病理学检验报告和大丰市公安局出具的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等证实,陈XX医疗行为与患者吴XX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责任度50%。
    处理情况  大丰市卫生局于2013年11月将案件移送大丰市公安局,大丰市检察院向大丰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大丰市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判决陈XX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五、安徽省徐XX、叶X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案情简介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县卫生局2013年9月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县“徐XX风湿专科”非法行医。经查,徐XX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执业证书》,曾多次因非法行医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并于2012年11月以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潜山县卫生局将案件移送潜山县公安局,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县公安局发现徐XX之妻叶X也参与了非法行医。县卫生局再次进行调查,发现叶X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且不能提供任何行医资质资格证明。
    处理情况  潜山县卫生局依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责令叶X立即停止违法活动,并给予叶X没收非法行医药品和器械、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潜山县检察院以徐XX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潜山县人民法院判处徐XX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六、福建省某诊所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案
    案情简介  2014年1月,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其妻在丛林西医外科诊所取环导致“急性弥漫性腹膜炎、乙状结肠穿孔、子宫穿孔”。经集美区卫生局调查核实,该诊所未经批准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手术的那某持有《医师执业证书》。
    处理情况  集美区卫生局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业医师法》等规定,给予该诊所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23元、罚款人民币2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同时吊销那某《医师执业证书》。
    七、山东省济南市3家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案
    案情简介  山东省济南市卫生局通过舆情监测发现济南韩美整形美容医院、济南爱容整形美容医院、济南美莱整形美容医院多次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济南市卫生局依法对这3家医疗机构予以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济南韩美整形美容医院、济南爱容整形美容医院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2011年至2014年7月期间,多次在互联网、户外、报纸等媒体违法发布医疗广告,情节严重;济南美莱整形美容医院2011年4月-2013年10月多次超出《医疗广告审批证明》审批的内容违法发布医疗广告。
    处理情况  济南市卫生局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济南韩美整形美容医院、济南爱容整形美容医院、济南美莱整形美容医院停业整顿30日的行政处罚。
    八、湖北省武汉市非法代孕案
    案情简介  2014年7月,媒体报道了武汉市地下“代孕”活动猖獗的消息,湖北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一举捣毁了一个非法“代孕”特大窝点。调查发现,武汉672医院将科室出租给武汉中投和盛医疗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组织“代孕妈妈”非法代孕,武汉张喜生门诊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擅自为案中的“代孕妈妈”开展体检活动。
    处理情况  办案人员现场查封了开展代孕的实验室,查获冷冻胚胎771人份(支架数)和冷冻精子167人份(支架数)等物品。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给予武汉672医院没收非法所得38万元、撤销 “武汉市第二中西医结合医院”名称、吊销妇产科以及生殖健康与不孕症诊疗科目的行政处罚;同时,提请该院的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该院领导纪律处分,并责成该院立即整改。给予涉案武汉张喜生门诊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给予涉案的7名医务人员吊销执业证书的相应行政处罚。另外,关于武汉中投和盛医疗投资有限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
    九、广东省黄丽英西医妇科诊所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案
    案情简介  2013年11月,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接群众投诉,称深圳市龙岗区黄丽英西医妇科诊所存在“非法托管”行为。经调查发现,该诊所存在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非卫生技术人员林XX和游XX的违法行为。自2011年4月至案发时,黄丽英西医妇科诊所违法所得人民币54000元。
    处理情况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给予黄丽英西医妇科诊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4000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十、重庆市某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案情简介  2013年9月,重庆市璧山县卫生局与县公安局在联合检查中发现,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璧山一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用1名外省乡村医生罗某在店内开展诊疗活动。经调查核实,该药店违法所得为73205.2元。
    处理情况  重庆市璧山县卫生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等规定,给予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3205.2元、没收非法行医器械、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对非法坐堂医生罗某另案处理。
    十一、北京市破获“医托”诈骗案
    案情简介  2014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梳理全市警情和网络舆情,发现大量外地网民发帖称北京部分医院周边存在“医托”诈骗的情况。“医托”以能够找到著名医院专家坐诊为名,专门坑骗外地来京就诊患者,患者被骗数千元至上万元不等,极大侵害了就医患者的利益。北京市及朝阳区公安机关通过缜密侦查,破获两个“医托”团伙。一个团伙以彭某(男,59岁,绰号“老彭”,河北省晋州市人)为首,成员约20余人(多数为河北省安国市人),长期活动在同仁医院东区及周边公交车站、地铁站,将患者带至朝阳区大郊亭金玉良方中医诊所和望京地区的杏林仁海诊所,骗取瓜分高额挂号费、药费。另一个团伙成员多为湖南省衡阳市人,经常在儿童医院、积水潭医院、肿瘤医院、宽街中医院周边行骗。
    处理情况  北京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上述两个医托团伙,抓获涉案嫌疑人112名,其中刑事拘留109人,治安拘留1人,有效净化了医院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朝阳区卫生局对涉案的两家诊所另案调查处理。
    十二、浙江省破获王华璞、王二敏等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犯罪团伙案
    案情简介  2012年11月,浙江省义乌市江东街道孕妇吴某到河南省郑州市采用抽取羊水的方法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后,因“羊水栓塞”导致死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经浙江省和义乌市公安、卫生计生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通过近半年的分析研判和缜密侦查,摸清了以王华璞、王二敏等为主的非法鉴别胎儿性别的犯罪团伙,自2010年以来,联络以浙江义乌市为主、涉及全国25个省(区、市)的育龄妇女,前往郑州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仅2013年就为1000余名孕妇进行了胎儿性别鉴定。公安机关一举捣毁了一张长期影响浙江乃至全国的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网络。该案是近年来全国打击处理影响面最大的跨省“两非”案件。
    处理情况  2013年12月王二敏犯罪团伙经法院判决,主犯王二敏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2014年2月王华璞犯罪团伙经法院判决,主犯王华璞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9万元;其他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2年零6个月不等。

  (转自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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