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新闻发...

2020-11-18 11:5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11年12月31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了专题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卫生部、国家安监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卫生部监督局局长苏志同志出席会议并回答了记者提出的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在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方面的思路、方便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措施、相关部门职业病防治职责分工及职业病目录调整等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巡视员、副局长何绍仁同志主持发布会。
   (摘自卫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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