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卫生监督所(局、总队)长联席会议在沈阳召开

2020-11-18 11: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08年9月4日至8日,由辽宁省卫生监督所承办的第九届全国卫生监督所(局、总队)长联席会议在沈阳市召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主任南俊华、副主任陈永祥,辽宁省卫生厅副厅长韩明惠、厅长助理王天宇、法规处长李作奇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各处室处长、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的卫生监督所(局、总队)长、办公室主任,全国部分地级市(县、区)、辽宁省内14个地级市和2个直属企业卫生监督机构及辽宁省所全体中层干部共16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了在四川抗震救灾中辽宁省对口支援的安县卫生监督所乔胜利所长参加。会议由辽宁省卫生监督所窦志勇所长主持。

辽宁省卫生厅韩明惠副厅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词,他充分肯定了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创立的这样良好的交流方式,并表示辽宁省有幸承办这次会议,是辽宁卫生监督机构的一大盛事,希望通过这次会议促进辽宁卫生监督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卫生部监督中心南俊华主任在会上代表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向参加支援汶川抗震救灾、保障北京奥运会卫生安全的卫生部门和卫生监督战线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并希望通过这次总结和经验交流,可以学习到先进的精神;通过庆祝北京奥运会卫生保障的圆满成功,增强卫生监督队伍勇往直前的信心。南俊华主任首先肯定了几年来全国卫生监督工作在卫生部党组和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和社会影响力不断加大,卫生监督员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责任意识、形象意识进一步增强,鼓励大家要在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前进的同时,还要积极应对即将深化的卫生改革挑战。

针对新形势下将要进行的改革,南俊华主任就个人思考谈了三个观点:一是卫生监督应当一支队伍,综合执法。对内有专业分工,对外应当标志统一,体现大卫生、大综合。只要是在卫生监督的范畴,监督执法就交由一支队伍去执行,不宜再以其他名称面对社会。二是卫生监督队伍应当实行统一管理。无论监督执法任务的来源各异都应尽可能的统一部署,从中央到地方应建立一个统一协调的运转机制。三是卫生行政管理还需进一步转变职能。中央要加强宏观管理,政策制定,集中精力干大事、谋发展。地方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责权要统一,管理环节要减少,大局意识要加强。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卫生监督事业得到发展。

会议还安排四川省、江苏省、吉林省、浙江省、沈阳市和上海市分别进行了抗震救灾、奥运卫生保障、卫生事业改革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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