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部门决定开展200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

2020-11-18 11:5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2007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五周年。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卫生部、劳动保障部、铁道部、国资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6部门近日决定联合开展200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6部门成立联合领导小组,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2007年宣传主题是: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宣传的重点人群是:农民工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宣传的重点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实施5年来的成就;企业社会责任、示范企业经验和违规企业教训;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和职业病防治科学知识;工伤保险制度在维护职业病人合法权益中的作用;重大职业病危害案例。宣传活动分三阶段。第一阶段,2007年春节期间,利用农民工返乡、回城的时间,在火车站和长途公共汽车站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品,在列车上广播职业病防治小知识。第二阶段,2007年3月到4月初,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第三阶段,2007年4月23日至4月30日,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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