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7-9日,卫生部医疗机构登记信息汇商会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卫生部医政司、江苏省卫生厅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负责医疗机构信息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行政务公开,通过收集汇总并确定各地医疗机构登记信息数据,修正现有统计数据,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登记信息数据库,为下一步在卫生部网站提供医疗机构信息公示查询提供可靠的数据技术支持。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和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和联系电话”等8项内容,而1-6项发布的内容“必须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其副本载明的内容一致”,该数据库的建立将有利于公众分辨医疗广告信息真伪,并为公众监督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为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
该数据库的建立是卫生部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的一项基础工作。数据库将允许卫生行政部门直接调用相关数据打印出证,减轻医疗机构审批部门负担,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审批工作效率,并将有利于后续对医疗机构资质的定期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