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预防灾难分工明确,防患于未然

2020-11-18 11:50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预防灾难发生极其重要

英国政府提出的灾难处理一般指导原则中,危机管理包括评估风险、预防灾难、做好应对准备、执行应急措施和进行灾后恢复五个部分。灾难真正来临时的应急手段只是危机管理的一部分,在此之前,预防灾难发生是极其重要的步骤。政府要求各组织机构把危机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体系,保持忧患意识,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习,做好充分准备。一旦灾难发生,由于工作涉及许多方面,情况多变,不是单一部门能够处理的,因此必须有整体意识。

英国政府应对具体灾难的一个主要原则是,灾难发生后,一般由所在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处理,而不是依赖国家层面的机构。因为地方政府能够最快捷地提供救援伤者、阻止灾害扩大等所需的资源、人力和信息。当灾难过于严重、所需资源超过当地政府能力时,通常从邻近地区就近调拨支援。

为此,每一个地区都必须设立相应的紧急规划机构,由紧急规划长官负责。这位官员与工作人员负责危机预警、制定工作计划、举行应急训练,灾难发生后,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有效处理事务,并负责向相应的中央政府部门如卫生部、国防部寻求咨询或其他必要的支援。

灾难发生时有"领导政府部门"

根据灾难性质和情况需要,在灾难发生后,政府会指定一个中央部门作为"领导政府部门",例如发生传染病时由卫生部负责,遇严重的气象、污染等灾难时由环境、食品和农业事务部负责、遇重大交通事故时由交通部负责。"领导政府部门"一般并不取代地方政府在危机处理中的主要角色,而是负责在中央层面上协调各个部门的行动,保证各部门与地方政府联系渠道通畅,负责收集信息,向政府高层官员、国会、媒体和公众通报等等。

中央政府设有国民紧急事务委员会,由各部大臣和其他官员组成,委员会秘书负责指派"领导政府部门",必要时,委员会在内政大臣的主持下召开会议,监督领导政府部门"在危急情况下的工作。2001年,内阁办公室之下还成立了国民紧急情况秘书处,这是一个常设机构,进行危机政策的制定、风险评估、部门协调和人员培训等日常工作,对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国民紧急事务委员会提供支持。

新闻官及时提供准确信息

英国政府已认识到,在新闻业和通讯手段非常发达的今天,如果发生灾难时不能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权威的信息,媒体就可能根据一些不可靠的消息来源进行报道,向公众传达错误的信息,引起误解、恐慌,妨碍应急工作,甚至危及公民安全。因此,英国政府在应急指导原则中指出,各机构平时就应做好相应准备,在发生危机时委任新闻官,专门处理媒体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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