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卫生监督开展基层医疗机构监督检查

2021-12-17 01:2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12月7日,宁波启动I级应急响应,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宁波市卫生监督所全面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形成工作部署、监督检查、追踪落实闭环管理,切实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全体卫生监督骨干分成8个疫情防控检查组,下沉至10个区县(市)和4个功能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

        抽查医共体发热门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民营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网点疫情防控情况。通过查阅记录资料、随机调取各时段各重点部位监控、现场实地查验,及时发现疫情防控薄弱环节,对防控工作改进进行指导,要求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防止病人辗转就诊;加强发热门诊管理,严守第一道防线;加强病房闭环管理,严防院内传播;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做好自我防护。对发现的问题刨根问底、追踪落实,制度落实和日常管理问题立即整改,硬件问题限期整改。 

       各区县市卫生执法人员也迅速出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执法检查。重点查看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点、核酸检测登记、疫情防控报告流程、消毒隔离落实等工作内容,以及是否存在接诊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患者。经查,各医疗机构建立了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和疫情上报流程制度,物表清洁消毒工作落实到位,医务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但个别医疗机构存在未及时更新疫情中高风险区,患者信息登记不齐全、流行病学史询问不详细,就诊患者未全程佩戴口罩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向医疗机构出具执法文书并责令其立即改正。12月6日以来,全市共计出动卫生监督员3022人次,排查医疗机构2064家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29份,立案查处62家。(宁波市卫生监督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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