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 保障收运处置全链条安全

2021-12-09 01:24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医疗废物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若管理不严或处置不当,医疗废物极易造成对水体、土壤和空气的污染,成为传播病毒的源头,并造成疫情的扩散。医疗废物监管是战“疫”防线的重要一环。为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过程中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有效防止疾病传播,省、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三级联动,对大连市医疗卫生机构、核酸检测实验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开展全过程、全链条督导检查。

       一、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为加强源头管理,把好医疗废物产出的前端关口,监督人员对医疗机构各科室分类收集、个人防护、健康管理、车辆消毒、暂存设施、转运交接等多方面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设有发热门诊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并要求各医疗机构设置专点储存、专人负责、专车收运、专时操作、专线运输,切实掌握内部医疗废物处置各环节风险点,细化管控措施,确保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工作有效落实。

       二、核酸检测实验室医疗废物监管大连市已建设了能够开展快速检测的移动方舱实验室、硬气膜实验室等新式实验室,大大提升了核酸检测能力。省专家组、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监督人员对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实验室,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全覆盖督查,在 “采、送、检、报”四个环节基础上重点检查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现场考核医疗废物处置流程,要求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自身防护和培训,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核酸检测实验室检测质量和安全管理。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监管情况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作为医疗废物处置的最后一道关口,必须规范作业、严格防护,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监督人员重点检查厂区内医疗废物处置隔离区标志标识、到场高感染性医疗废物重复核交接记录、车辆进出场流程、处置设施运行状态、应急物资储备、疫情防控培训等情况。并就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个人防护,车辆消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要求企业负责人在疫情期间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提升处置能力,根据现有医废产生量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科学评估处置规模,配备人员车辆,保证渠道畅通,实现及时、安全、高效、妥善处置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监管环节,为预防医疗废物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保护抗击疫情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大连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工作覆盖面,同时欢迎广大民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举报和反映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中各种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筑防控疫情坚实屏障。(大连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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