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幅来自监管服务对象的锦旗 贵州省卫生计生监督局执法为民暖人...

2021-10-13 01:2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10月8日,国庆节后第一天,贵州省卫生计生监督局来了一位带着锦旗的“客人”,这位特别的“客人”姓刘,是今年受到过行政处罚的盘州市某眼镜店经营业主。

        2021年6月,贵州省卫生计生监督局中医药监督处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在会同六盘水市、盘州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机构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中,发现刘先生经营的眼镜店存在涉医行为,其中违法行为须依法依规进行精准定性,但省内缺乏相关案例参考。

       为准确定性该案件,省卫生计生监督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结束后,进行了深入调查,在准确掌握其违法事实基础上,充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阅览省外相关案例,广泛同法律专家沟通,依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律规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该机构作出没收涉案医疗器械,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对相关人员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为贵州省查处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机构违法行为作出了示范。

       该眼镜店经营者刘先生对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在执法过程中体现出的程序规范性和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感触很深:“我们经营者非常缺乏法律知识,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在对我店进行处罚的过程中,对我也是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你们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我也将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更加注重提升法律意识,不再出现违法行为”。国庆期间回到湖南老家过节的刘先生,在回盘州前专程到省卫生计生监督局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分管副局长召集相关处室负责人、该案件相关执法人员与刘先生进行了座谈,对其积极配合执法的态度给予肯定,并表示,监管服务对象送来锦旗和感谢信是卫生健康执法工作从监管转向服务的一个缩影,充分体现了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效,是一份鼓励,更是一种鞭策,省卫生计生监督局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将继续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履行好“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工作职责,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卫生健康合法权益。(贵州省卫生计生监督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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