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福建卫监再部署、再落实、再排查,守住防控“哨点”

2021-10-10 01:2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期,福建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排查小型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病人,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堵塞疫情防控漏洞,全省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小型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病人专项监督工作。

       莆田市从9月16日起,全市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小型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排查诊所、村卫生所(室)、门诊部等小型医疗机构违规收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检查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和院感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截止9月26日,共检查小型医疗机构158家次,停业整顿22家,责令立即整改15家,立案查处1家。

       南平市中秋假期,南平市卫生监督所立足医疗市场监督职能,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一线,联合延平区、建阳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延平、建阳两地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小型医疗机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仅中秋假期期间,全市共检查各级医疗机构438家,共发现问题738个,已整改问题625个,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223份,责令关停(擅接新冠相关症状、主动关停、未落实疫情防控措施)75家,立案1件,当场行政处罚29件。

       三明市重点对小型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接种门诊、病区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消毒隔离等关键部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坚决堵塞防控漏洞,严守疫情防控防底线。9月份以来,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756人次,检查医疗机构731家,下发监督意见书116份,责令停业整顿40家,立案查处22起。

       宁德市 9月11日以来,宁德市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室)等小型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大排查。截至9月20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175人次,检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95家次,责令立即整改91家,停业整顿37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81份,拟立案查处9起。

       龙岩市长汀县对辖区内80家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责令停业整顿24家,立案查处5起。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抓住疫情防控工作重点要点,查漏补缺,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切实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发热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闭环管理。

       上杭县 9月份以来,检查医疗机构153家,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123份,责令停业整顿10家,立案查处1家。泉州市鲤城区全面排查小型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情况。一经发现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或擅自收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立即关闭停业整顿。9月份共出动监督数528人次,检查医疗机构365家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14家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32份,责令限期整改8家,停业整顿12家,立案查处1起。

       晋江市开展小型医疗机构“雷霆扫塔”专项监督,采取地毯式巡查、突击检查及不分昼夜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指导督促小型医疗机构落实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和院感防护措施,并通过检查门诊日志、病案、处方等,排查是否存在违规收治发热病人及其他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情况。9月11日至17日,检查小型医疗机构165家,拟立案查处14家,停业整顿8家。德化县 9月10日共组织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72家、集中医学隔离点4家、移动方舱检测实验室1家,停业整顿10家,立案查处1起,下达监督意见书16份。

       下一步,我省卫生监督机构将持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落细,坚决堵塞防控漏洞,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哨点”作用。(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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