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专项整治!严打买卖精子、卵子,代孕等行为

2021-08-18 01:1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下发工作方案,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提出,通过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严厉打击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伪造和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互通,创新监管手段,严格监督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双向衔接,努力形成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工作新格局。

       重点整治内容:一是全面排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未经许可不得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已批准开展的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实施或参与任何形式的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等违法行为,不得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不得买卖出生医学证明。二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广告发布。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广告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抄告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三是严查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违法犯罪行为。查机构对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进行查处。查无证对非法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伪造、买卖和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查网络对互联网上有关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买卖精子、买卖卵子、代孕、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不良信息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宁波市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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