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及省卫生健康委要求,2021年7月30日至8月12日,青海省卫生监督所对20家省级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本次检查以医院出入口管理、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首诊负责制、核酸检测采样、病区管理、医务人员、患者和陪护人员个人防护及健康监测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全面排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医疗机构基本完善了工作总体方案、流程和应急预案,落实了主体责任,开展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院内感染防控,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和分区管理要求,规范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
检查中发现各单位仍不同程度地存在1米线措施未落实、病区陪护及探视人员管理不严等现象。针对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反馈并立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各机构负责人高度重视,均及时提交了整改报告,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执法人员对本次检查中问题较多的1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警告行政处罚,并随机抽取了问题单位进行“回头看”。目前,问题基本均整改到位。
下一步,省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执法检查。若发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执行疫情防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结合传染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预检、首诊负责、发热哨点监测作用,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青海省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