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福建平潭卫生监督持续在行动

2021-08-18 01:1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监督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紧跟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强化检查指导,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疫工作责任,开展新一轮新冠疫情防控执法检查。

       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流动接种点的监督检查。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新冠疫苗流动接种工作方案》,为扎实稳妥推进全区7-9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平潭卫生监督所联合局药械处对苏澳、澳前、敖东、中楼等5个卫生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流动点开展督导工作。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布局流程、人员资质与考核培训、疫苗管理、冷链管理、接种服务、信息公示和异常反应处理与救治、消毒措施落实、医疗废物处置等。

       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8月6日开始,平潭卫生监督所联合省督导组、区社会事业局双休日不休息持续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督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重点检查疫情防控体系、应急预案、培训、防控物资储备、口岸疫情防控,动车站、定点医院、宾馆、商超、游泳池等重点场所,强调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按区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针对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发生流行以及8月8日平潭出现1例治愈复阳的患者,为了突出重点,稳步推进防控不缺位,区卫生监督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联合区社会事业局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新一轮疫情防控督导。重点检查预检分诊点设置是否规范,门诊日记、处方、退热药品,是否擅自接诊发热等新冠样10大症状情况,疫情报告,院感管理及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截止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46家,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单位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在检查中一旦发现不具备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有擅自接诊发热等新冠样10大症状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下一阶段,平潭区卫生监督所将加大对辖区医疗机构疫情防控督查,坚持疫情防控在哪里,卫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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