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增城区卫生健康局出台了《增城区医疗机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全民参与疫情防控监督。该奖励办法是目前广东地区针对个体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出台的首个举报奖励办法。
该举报奖励办法主要针对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如:门诊部、诊所、医务室、村卫生站、护理站等。公民发现基层医疗机构存在下列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之一的——允许未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口罩人员进入医疗机构的、对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没有测量体温的、对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没有查询健康码或行程码的、擅自接诊发热患者的、对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没有询问流行病学史的,可通过电话或邮箱等方式向增城区卫生健康局或区卫生监督所进行举报。举报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1000元的奖金。鉴于当前全国疫情呈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趋势,基层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哨点”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是“四早”早发现的最关键环节。
此次出台举报奖励办法,一方面对基层医疗机构加强自我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一定震慑作用,另一方面也能有效解决增城区卫生监督所面临的管理行政区域广,医疗机构分散且监督员人手不足的问题。(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