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对“蓝军行动”进行再部署

2021-08-03 01:1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5月营口市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为迅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活动、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中“哨点”和“探头”作用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及省卫生健康委的高度重视与精心部署下,我中心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蓝军”队伍,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蓝军行动”。

       重点围绕基层医疗机构预检分诊设置、首诊负责制落实、发热门诊设置、院内感染控制、新冠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重点工作开展暗访督查。经过近两个月的日夜兼程,“蓝军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7月15日,省级“蓝军行动”累计出动9次,派出卫生监督员477人次,对全省14个市及沈抚新区开展随机式、飞行式、体验式暗访,覆盖了全省103个县(区)。抽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51户,共1595户次,发现并通报各市有关问题1676条,“回头看”问题已整改508条。

       7月15日,中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前期“蓝军行动”暗访督查有关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一步“蓝军行动”工作进行再部署,要求全体职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学习,持续做好“蓝军行动”暗访督查工作。

       中心印发了《关于蓝军行动责任分工的通知》(辽卫监中心发〔2021〕110号),建立“分工明确、协调一致、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将主要业务部室与各市一一对应,形成责任分工名单,要求责任部室负责人自主制定暗访督查计划,定期组织部室成员和协助部室开展“蓝军行动”暗访督查工作,按时报送督查情况及总结,督促指导各地完成问题整改。 “蓝军行动”永远在路上!(辽宁省卫生健康监督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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