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学校卫生监督机制,佛山“高明模式”获多方肯定

2021-07-15 01:22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学校卫生工作直接关系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备受社会各方关注和重视。近年来,佛山市高明区卫生监督所主动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关口前移,打通“建管分离”机制堵点,创新建立了由卫生健康、住建、教育、卫生监督、疾控中心等多部门(单位)协同参与,从项目设计、建设、验收到考核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闭环管理机制,并将卫生健康部门的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结果与教育部门的绩效考核进行挂钩,为全省乃至全国贡献了可复制的“高明模式”。

       问题:建管分离,分而治之存堵点目前,国内各地学校工程建设和卫生监督工作“分而治之”,不同部门参照不同标准执行。住建部门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开展工程设计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进行卫生监督,两项工作存在监管单位协同不够、执行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由于学校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等先天缺陷,会造成部分学校工程建设完成后存在教室采光、黑板照明、课桌椅高度、学生宿舍、学生厕所、学生饮用水等卫生监测不达标问题。这些不良环境因素对学生视力、生长发育等身心健康造成不同程度影响,事后整改又需要投入大量资金,造成资源浪费。另外,在学校卫生工作中,国内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实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后,检查情况主要采取反馈、通报等方式,监督力度有限,监督整改措施也难以落实到位。

       对策:打通机制堵点,创新监督模式近年来,佛山市高明区卫生监督所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打通“建管分离”机制堵点,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不良环境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并有效解决项目重复施工带来的资源浪费等问题,补齐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短板。一是创新关口前移,打通机制堵点,消除卫生“病灶” 深入剖析近三年全区38所学校工程项目的卫生监测情况,查找症结问题。高明区卫生监督所针对学校工程建设和卫生监督两项工作执行标准不统一、部门协同不够的机制性问题,主动进行优化,会同教育、住建部门对《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学校卫生综合评价》两个标准的共性指标进行全面梳理,找准存在差异的指标,包括教室采光、黑板照明等4项,并明确按照较高要求执行,从源头上解决学校工程项目由于设计、施工存在先天缺陷所造成的不良环境因素。

       对在建学校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今年4月,该所对辖区内学校项目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及时纠偏问题56个,节约财政资金50余万元。2021年,高明区投资金额39亿元的重点项目“佛山城市学院”,现正进行模拟联合审批阶段,卫生健康部门拟对新建教学楼、学生宿舍等项目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确保学校工程建设的教学和生活环境达到设计卫生标准和使用要求,避免学校项目重复施工造成资源浪费。

       二是创新监督模式,抓好“事前事中”预防卫生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疾控等部门(单位)提前介入学校项目施工建设和竣工验收的关键环节。在工程施工阶段,多部门主动上门送服务,提前研判影响教学和生活环境因素并优化施工方案,协助做好教室、黑板照明等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工作,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发挥正常功效。

      上门送服务,与疾控一起现场指导设备调试安装 2021年4月,高明区卫生健康局联合教育、住建、疾控等部门对在建的西江产业新城东片区学校开展预防性卫生监督,现场对3处不符合标准的学校饮用水供水点位置进行了调整,对50多间教室采光照明设备进行了规范。在项目验收环节,将卫生健康部门纳入成为学校工程项目联合验收成员单位,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校舍建设项目达到设计标准和使用要求。截至目前,共参与区政府联合验收办组织的对学校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22个,发出验收文书22份。

       三是创新结果运用、优化考核机制,强化工作落实创新将卫生健康部门的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结果与教育部门的绩效考核进行挂钩,补齐国内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实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后整改措施难以落实到位的“监督工作”短板,并结合每年的考核情况不断优化。

       2020年,高明区在全面消灭学校卫生综合评价C以下等级的情况下,自我加码提高考核标准,将卫生综合评价为B级的学校纳入扣分范围,进一步督促学校不断加大卫生设施投入,推动学校对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饮用水供水点、宿舍卫生间等进行改造提升,确保校园卫生环境水平持续提升。    

       成效:为全省全国贡献可复制“高明模式” 高明区“源头管理、考管结合”的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模式,从雏形起就得到国家、省、市卫生监督部门充分肯定及高度评价。 2016年11月,国家卫计委卫生计生监督中心领导专家及省、市卫生监督所领导莅临高明区调研学校卫生工作时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该工作模式实现了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两大突破”,应大力向省内省外推广。 佛山市卫生健康局、佛山市教育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将高明模式中“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市、区教育部门工作,为青少年健康保驾护航。(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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