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于今年7月15日正式施行。《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保障。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年度普法计划,我所于6月4日开展了全市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旨在通过专题培训,使广大卫生监督员认识《行政处罚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行政处罚工作的新要求,提升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本次培训以线上授课进行,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近二百人参加了培训。主要从新法修订亮点、新旧法变化对照、适用技巧与风险控制三个方面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进行了解读,本次修订新增明确了“行政处罚”的概念,新增了行政处罚种类,赋予“乡、镇、街办”一定程度上行政处罚权,延长了特殊案件的行政执法时效,增加了听证的范围并重新规定听证程序的时间,明确了法制审核范围,明确电子送达文书、电子支付缴纳罚款,确定重大行政处罚公示制度等。
通过学习,卫生监督员们认识到这些法条上的变化,对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有的条款让执法工作更加顺畅,但更多的是对执法提出了更加严格地要求,要求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更加全面的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加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更加注重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通过培训,我市卫生监督员对新修订《行政处罚法》有了一定了解,对新旧法条的区别有了充分地认识,对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很大的帮助。下一步,我所将继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积极通过各种形式对《行政处罚法》的宣传,并结合实务进一步开展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正确适用《行政处罚法》,为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厦门市卫生计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