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卫监全力构筑漾濞“5.21”地震抗震救灾卫生安全屏障

2021-06-04 01:23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5月21日晚,云南漾濞县发生6.4级地震,灾情发生后,省、州卫生监督机构闻令而动,迅速组建卫生监督应急救援队,星夜赶赴灾区,全力投入卫生监督应急救援工作,为地震灾区筑牢了卫生安全的坚固屏障。

  健全制度,全力投入卫生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地震发生后,省、州、县三级卫生监督机构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震救灾及疫情防控的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和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省监督中心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派出专家组赴漾濞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卫生监督工作。结合地震灾后卫生监督应急救援职能职责,指导成立地震灾后卫生监督组。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医疗机构、集中安置点、生活饮用水三个卫生监督小组及综合信息小组。按照“统一领导、分组包干、点面结合、强化监管”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信息报送、巡回检查等工作机制,积极作为,主动履职,全力投入卫生监督应急救援工作。

  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为确保灾后无大疫,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的生活卫生安全,始终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院感控制、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为重点,全面开展地震灾后卫生监督工作。一是突出对灾区应急场所的检查。主要包括对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饮用水卫生、重点部位消杀、医疗救治站设置、医疗废物处置、健康监测和健康教育等内容,督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工作专班、设立医疗点、加强健康监测,确保受灾群众卫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突出对灾区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主要包括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院感防控、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等情况,对各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院感控制、医废处置、核酸检测实验室、疫苗接种点、首诊负责制、发热患者应检尽检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新冠疫情防控措施,不因地震灾害而放松了对疫情的防控。三是突出对灾区集中供水单位等生活保障场所的检查。主要包括集中供水单位设备运行、饮用水消毒、水质监测等情况,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饮用水消毒,确保受灾群众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多措并举,筑牢地震灾区卫生安全防线。一是严格标准立整立改。始终把督促问题整改作为卫生监督的主要目标,严格标准,立整立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现场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现场整改的,详细列出问题清单,上报疫情防控组,并做好跟踪督促整改。二是加强培训注重传帮带,利用工作间隙,针对院感防控、医疗废物处置、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和安置点疫情防控及卫生监督等要点,组织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人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专题培训,灾区卫生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技能和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及时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回头看”监督检查、问题挂号销号管理、典型案例讨论等形式,督促被监督检查单位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形成长效机制。

  截至5月26日,灾区卫生监督组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9家次、集中供水单位15家次、集中安置点55家次,发现问题147个。针对院感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监督指导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制定相应应急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工作流程。指导设置了医疗救助站,建立了医护人员健康监测机制,各级医疗机构进入人员扫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的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地震灾区公共厕所、洗手台、垃圾桶等重点区域清洁消毒工作、城区饮用水管理和消毒措施等等得到有效落实,有力保障了灾区群众医疗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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