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第34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承诺戒烟 共享无烟环境”。无烟日前夕,宁波市多地卫生监督部门上街入户开展禁烟宣传。近年来,宁波市依托卫生城市创建、健康城市建设、无烟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无烟环境建设及控烟项目的实施等工作,控烟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立法优先是前提。2017年7月1日《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后,我委于2018年2月制定并印发了《宁波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进一步细化了法律法规规定的禁烟场所、违反条款和法律责任,为全市禁烟执法工作作出规范指引。
二是社会动员是基础。目前无烟单位、室内公共场所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人员作为文明控烟劝导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医疗机构、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根据人流情况同比增加劝导员数量。每年围绕烟草危害、简短戒烟干预技能、无烟机构建设等内容对其进行培训,提升其烟草控制技能。通过印制分发张贴禁烟标志、宣传海报,利用主流媒体开展控烟宣传,同时也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形式,形成了良好的宣教影响力。每年以市区人流量大、辐射面广的地铁站点平面广告栏和城区阅报栏作为宣传载体,以“控烟履约”为主题开展城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引导公众自觉践行文明法规。
三是强化责任是关键。根据《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宁波市禁止吸烟执法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卫生健康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不断加大公共场所禁烟执法力度。首先结合日常巡查和双随机抽查。将禁烟工作作为公共场所双随机监督执法检查的重点项目,针对医疗服务场所、教学活动场所、公共电梯、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群密集较流动的场所重点查,回头查。其次开展重点督查。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这个重要抓手,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不定期开展重点公共场所“禁烟”专项检查,形成执法震慑力。第三开展错时夜查。2020年,全市控烟执法力量在常态化巡查的基础上形成每周两次的夜查机制。积极参与由文广、公安、卫生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针对网吧个人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并在巡查中强化禁烟宣传,指导业主落实禁烟劝导、禁烟标识张贴以及禁烟温馨提醒工作等。
自《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累计出动监督人员两万余人次,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单位超万户次,实施禁烟处罚921起,其中单位209起,个人712起,罚款20.45万元。(宁波市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