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部分地区药店销售的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存在有“产品命名不规范、标签说明书出现或暗示对疾病治疗效果内容”的问题,严重误导消费者把消毒产品作为药品购买和使用,对消费者健康安全构成潜在危害。为加强全区抗(抑)菌制剂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2021年5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下发了《关于开展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于2021年6月-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检查对象为区内销售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的药店(包括乡镇药店),以及区内连锁配送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的药品经销公司。重点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销售或配送的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命名是否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要求、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要求,是否严格执行产品进货采购索证制度等内容。
《通知》要求,各市卫生监督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监督员进行《消毒管理办法》《健康产品命名规定》和《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法规、规范方面内容的培训,做到监督检查不错位、不越位。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进行查处。同时,发挥省际协查机制的作用,将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向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吴太维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