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五措施”助推全省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能力提升

2021-05-25 01:21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省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监督管理,助推全省医疗质量和医院管理能力有效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贵州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立足处室职能职责,把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起来,以“学党史、守初心、勇担当”为载体,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做实做细做到位,采取“五条”措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2021年目标任务,为“十四五”期间医疗质量监督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抓学习培训。一是建立学习机制,采取党建学习与业务学习、集中领学与个人自学、理论学习与案例讨论等方式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监督处人员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二是举办培训班,拟在6月份举办1期约120人参加的全省院感防控监督执法培训班,着力提升监督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抓监督检查。一是强化院感防控监督检查,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省管医疗机构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监督检查,同时随机抽取各地部分医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二是拟开展对9市(州)、18个县(市、区)、20家医疗机构精麻药品、抗菌药物、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领域的监督检查,促进药品和医疗技术的临床合理应用和规范管理。

       抓案件查办。一是在院感防控监督检查中,特别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对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的单位,坚决依法立案查处。二是指导联合各地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部门办理涉及精麻药品、抗菌药物、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等领域社会关注度高,损害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典型违法案件。三是注重案件质量提升,强化学习,全面掌握卫生违法案件查办程序、取证技巧,熟练书写法律文书,熟悉法律法规运用,进一步提升查办案件的能力与水平。四是探索开展职能职责范围内业务案件一案一警示教育活动,力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规范一片,助推机构自律,彰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抓协调联动。建立与省质控中心、省院感中心和涉及医疗质量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等单位的联系机制,并组织协调开展工作,进一步推进行业自治,机构自律,助推医疗质量有效提升。

       抓公立医院考核。按照国家、省关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安排,在省卫生健康委的委托和指导下,完成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填报数据的质控、报送,以及公立医院满意度评价等相关工作。  (贵州省卫生计生监督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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