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福建互联网医院监督管理标准培育试点》项目结题评审会在国家卫生健康委举行。 2019年8月,为推进互联网医院规范有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根据福建省前期开展互联网医院监管机制研究的基础,委托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开展《福建互联网医院监督管理标准培育试点》,为培育国家互联网医院监督管理标准积累经验。
经历近两年的研究,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克服疫情防控压力,圆满完成项目设计研究,编制完成《互联网医院监督管理办法》(建议稿)、《互联网医院监督工作规范》(建议稿)、《互联网医院监督技术参数》(建议稿),并根据监管实践需求,延伸开展卫生监督电子取证室建设、电子处方流转监管机制研究、智能医疗监管机制研究。
评审会上,项目负责人缪伟从互联网医院存在问题、研究方法与内容、研究成果、下一步设想等方面对课题研究进行介绍,着重阐述《互联网医院监督管理办法》(建议稿)、《互联网医院监督工作规范》(建议稿)及《互联网医院监督技术参数》(建议稿)编制情况。与会领导与专家认为,项目组立足福建实际,积极探索互联网医院监督管理有效途径和工作方法,目标明确、路线科学、研究深入、成果超预期。研究成果为国家制定互联网医院监管标准提供有益参考,同意项目结题。建议项目组将课题研究成果和延伸研究进展一并正式上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司长赵宁、二级巡视员郑云雁,综合监督局二级调研员范鹤,规划司(大数据办)解瑞飞,国家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胡建平等领导出席评审会,来自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北京市卫生健康委信息中心、广东省卫健委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医院和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等5位专家参加课题评审会。评审会由国家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副主任胡建平主持。 (福建省卫生健康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