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苏州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落实方案》要求,总结交流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4月13日,苏州市召开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来自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协调机制22家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各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苏大各附属医院及市卫健委直属单位领导80余人参加会议。
苏州市卫生监督所所长、书记汤忆眉首先介绍了2020年苏州全市卫生监督工作。2020年,苏州卫生监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建立疫情期间重点场所六项监督机制,国家卫生健康委以工作专刊形式推广全国;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试点等经验在全国交流;在线监测与信息共享平台不断增点扩面;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护理院优质服务行动等特色信用监管措施效果显著,苏州“医疗机构信用监管体系”案例入选“2020中国价值医疗十佳优秀案例”;苏州市健康卫士“531”行动成果汇报会暨长三角一体化卫生综合监管论坛召开。
随后,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就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相关开展情况作交流发言。医院代表宣读了依法执业承诺书。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施蓉芳最后强调,要充分发挥部门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议事沟通、信息共享、联动执法,深入开展医疗服务监管、严厉打击医疗乱象,加大“双随机”监督抽查力度,共同将2021年苏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推向新高度。(江苏省苏州市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