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春季学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江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指导工作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1〕31号)精神,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印发了《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苏卫监所〔2021〕13号),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于2月22日-3月25日对辖区内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各地高度重视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提前谋划部署,采取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成立防控工作专项检查组、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部署监督检查工作。2月底、3月初江苏省所联合南京市、淮安市、泰州市卫生监督机构对部分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抽查。重点对学校(托幼机构)疫情防控组织保障、师生信息排查与健康监测、返苏高校师生核酸检测工作、健康教育、校园出入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临时隔离场所设置、饮用水卫生、快递收发点管理、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了检查。经检查发现,在卫生、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地学校(托幼机构)能够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措施。但也发现疫情防控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储存的消毒剂过期、因病缺课追踪制度落实不到位、校门值守人员未佩戴口罩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当场提出意见并要求限期整改。
本次监督检查,江苏全省合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12091所,其中托幼机构5757所、小学3438所、中学2601所、高等学校295所,共计12950户次,出动执法人员29733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320份,通报教育行政部门161所。下阶段,江苏各地卫生监督机构将结合国家随机监督抽查,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学校的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江苏省卫生监督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