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卫生监督所开展春季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2021-03-19 01:1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春季来临正当开学季,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由应急状态转入常态化,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学复课,高校学生返校,人口密集的学校极易发生一些通过呼吸道、消化道等途径传播的传染病暴发和流行。内蒙古卫生监督所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进一步督促学校、托幼机构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要求,3月8日-15日,对通辽市、包头市、呼和浩特市的部分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共督导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共16家。各学校、托幼机构按照当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开学前落实各项组织管理制度,落实各方责任做好充足的物资准备;开学后,依据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根据本校特点制定“两案九制”等传染病防控制度,加强校园及教职员工的各项管理,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加强应急处置工作,部分学校在开学、开园前组织了针对开学报到的应急演练等工作。

  针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及隐患,督导组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压实了学校的卫生安全主体责任。(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孙宇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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