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重庆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协助对15家准予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进行了执法检查,防范应对新冠肺炎病毒生物安全风险。
本次检查着重从五个方面展开。一是组织机构,第三方实验室均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对实验室进行了BSL-2备案登记,所属公司均取得《营业执照》。各实验室的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了生物安全委员会,与实验活动相关人员均经过生物安全培训。二是人员防护,各实验室按照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要求,在相应防护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个人防护装备的配置、培训和使用能满足要求。三是操作规程,各实验室对设施设备进行了性能指标的监控、日常巡查、安全检查、定期校准和检定、定期维护保养,制定了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使用说明及操作规程、安全手册、记录等。四是消毒灭菌,实验结束后及时开展样本消毒灭菌,使用双层医疗废物包装袋收集并贴上新冠标签,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对实验场所进行清场处理。五是应急处置,各实验室制定了应急预案和意外事故的处置程序,保存有应急培训及演练记录,建立有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我市第三方实验室依法依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检查总体情况较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实验活动记录项目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均当场责令整改,力求充分发挥第三方实验室的检测作用,规范检测行为,为“战疫”工作助力。(重庆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