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监督所开展疫情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督导检查

2021-02-03 01:0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卫生监督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省卫健委要求,吉林省卫生监督所于1月26日-30日,对全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疫情期间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检查共分为两组,分别由所长冮森林和副所长张义全带队,省中医药管理局派一人参加监督检查,共对四平市、白城市、松原市、辽源市、白山市、梅河口6个地区的11个市县的卫生监督机构以及61家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进行了检查指导。在对卫生监督机构的检查中,检查组要求,监督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下达有针对性的监督意见书,不能以统一制式的内容替代,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能立案查处的要立案,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

       检查组共随机抽查了61家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重点对医疗机构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等院感管理关键部位的设置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对超市、旅店、美发等公共场所的消毒、人员登记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受检单位立即整改,当地卫生监督机构跟踪整改结果,并举一反三,检查辖区内其他机构是否存在此类问题。

       在下一步工作中,吉林省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对全省其他地区进行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分析,指导各级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吉林省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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