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监督所部署开展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021-01-19 21:4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近日,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下发《关于开展冬春季特别是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和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要求,推动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深入。

       此次督导检查内容一是各地开展冬春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以及结合疫情个人防护等7项“十严格”措施开展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和案件查处等工作情况;二是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实地抽查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隔离观察点、学校、职业卫生用人单位落实“十严格”等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以及现场抽查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情况。此次督导检查分阶段开展,第一阶段重点抽查北海市、梧州市、崇左市、防城港市,由所领导带队分4个组于1月18—21日分赴各地开展工作;第二阶段及后续督导检查将视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和各地工作情况适时开展。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对此次督导检查高度重视,将结合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决策部署,狠抓落实,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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