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理发店未按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进行保洁案

2021-01-12 16:33发布

某理发店未按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进行保洁案


案情介绍

        2020年7月9日宁河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执法人员对某理发店进行检查,在该理发店负责人胡某的陪同下经检查发现:不能提供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自查记录,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清洗后直接放入橱子,未见配置消毒产品的专用容器。经对负责人询问证实,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未按规定进行保洁,执法人员对其违法事实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并立案查处。


法律依据


    该理发店未按规定对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毛巾进行保洁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执法人员给予当事人警告行政处罚。


法律延伸之了解法律法规要求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法律延伸—用品用具消毒方法


(一)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红外线等消毒方法。

1.蒸汽、煮沸消毒:煮沸15~30分钟,主要用于毛巾、面巾、床上用品等布、棉制品的消毒。

2.红外线消毒箱:温度>120℃,作用30分钟,主要用于剃刀推剪等金属制品。

(二)化学消毒。包括使用卤素类、季铵盐 类、醛类和乙醇等消毒药剂,消毒后,应当用净水冲去用品用具表面的消毒剂。

1.氯制剂消毒:使用有效氯含量500 毫克/升的溶液,作用30~60分钟,主要用于面盆、毛巾、拖鞋等非金属类、不脱色的用品用具浸泡消毒和物体表面喷洒、涂擦消毒。

2.戊二醛消毒:使用浓度2%戊二醛溶液,作用60分钟,主要用于剃刀、推剪等金属用品用具的浸泡消毒。

(三)消毒后的用品用具要在洁净处自然晾干或烘干,不应使用毛巾擦干,以免造成再次污染。清洗消毒后的用品用具应当及时放入保洁柜内贮存。

                       

法律延伸—清洗消毒间设施要求


1. 面积应不小于3平方米,有给排水设施,通风和采光良好,地面、墙壁防透水,易于清扫。

2.清洗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透水材料制成,易于清洁,容量满足清洗需要。

3.消毒保洁设施应为密闭结构,容积满足用品用具消毒和保洁贮存要求,并易于清洁。

4. 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应当有明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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