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整治行动

2020-12-10 01:09发布

本文转载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包括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其衍生技术)和人工授精两大类,该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近年来,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需求日益增大,为不少不孕不育患者带来了“生”的希望,但由此也出现了一些违法现象。比如,部分黑中介非法采供卵,他们不顾供卵者的健康,使用超量促排卵药物,只为多取卵子,这可能发生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严重者会出现胸、腹水,全身凝血功能障碍甚至死亡;对于受卵者来说,黑中介的卵子来源较复杂,对捐卵者也无严格的健康检查,卵子的质量无法保证,同时由于上述活动在无资质场所由无资质人员实施,供卵者、受卵者存在着极大的感染风险。部分黑中介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只求能生,完全不考虑孕妇健康、胚胎质量、发育速度等综合指标。还有一些黑中介打着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幌子实施诈骗,收取费用做完检查后,让患者回去等信,然后失联…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市于2020年开展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双管齐下,一方面对全市3家具备资质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准入、人员资质、硬件配置、执业行为、医疗文书书写等各个环节,监督覆盖率达到了100%;另一方面统筹安排,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日常监督工作对全市从事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行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市、区两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共检查306户次。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采供精、采供卵和代孕的行为,为营造良好的生育环境提供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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