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我国全面完成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稳步推进;加强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强化执法能力保障;不断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逐步推进政府从监管到治理的升级。
为民执法理念落到实处
从2019年4月起,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春风行动——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对生活美容机构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同时,海淀区落实社会信用体系黑名单制度,生活美容机构因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被行政处罚一次,即进入重点监控范围;受到两次处罚,即纳入黑名单,在行政审批、年检验证等工作中,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
“十三五”期间,为了有效维护群众健康权益,卫生监督机构将日常执法与专项行动相结合,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将执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2017年,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微整形”乱象,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多个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制售药品医疗器械,严肃整治违规医疗美容培训。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督查督办媒体曝光的长春和美妇科医院、唐山现代医院、唐山同仁医院等民营医院术中加价违法违规案。
医疗服务监督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公共卫生监督也在有效开展。“十三五”期间,各地完成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及《“十三五”全国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等公共卫生监督目标任务,促进落实农村饮用水安全主体责任。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乡镇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的占98.5%,完成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乡镇覆盖率达90%的指标任务。围绕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领域,比如游泳场所、住宿场所、饮用水、学校卫生以及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等,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协同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存在突出问题的经营单位,形成有效震慑。
打造本领过硬的“蓝盾”队伍
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要有本领过硬的“蓝盾”队伍。截至2019年年底,各级卫生监督员共6.15万名,全国每万常住人口拥有0.44名卫生监督员。“十三五”以来,上海、甘肃、安徽、山西、贵州均根据每万常住人口设置了卫生监督人员数量标准,云南设置了地方卫生监督机构中卫生监督人员的数量标准,浙江设置了卫生监督机构内的人员编制数量标准。
卫生监督执法网络体系的构建更趋科学合理。近年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卫生监督网底建设,落实县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基础建设,明晰监督机构权利和责任,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明确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从中央到省、市、县(区),并逐步延伸覆盖农村地区的卫生监督执法网络已经基本形成。截至2018年,全国有19个省份在乡镇街道配备了卫生监督人员;配备乡镇街道数占其省份总乡镇街道数比例超过50%的省份有湖南、江苏、宁夏、江西、重庆,其中3个省份的比例已超过90%。
卫生监督人员数量增加的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提升执法能力方面下功夫。
在职业卫生监督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编制2020~2022年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中央转移支付项目,争取了2019年和2020年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项目;共争取中央资金77885万元,为全国所有的地市级和区县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配备职业卫生执法取证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提升基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2019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开展了全国百名卫生监督骨干智力援助新疆、西藏、青海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三年行动,协调辽宁省、陕西省、浙江省、云南省、天津市派出一线卫生监督骨干,在医疗卫生、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等专业上进行“面对面、手把手”精准帮扶,让受援地区卫生监督员“会说执法用语,会写执法文书,会用执法装备”。
除了现场带教,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各级卫生监督员持续开展网络培训,线下以点带面实践教学和线上专业理论培训相结合,加强队伍培训和人才培养。卫生监督技能大赛涌现出一批卫生监督技术标兵和能手,连续5年开展医疗卫生、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专业首席监督员培训考核工作。
综合监管制度架梁立柱
一手抓监督执法,一手抓制度建设。2016年召开的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着力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综合监管制度作为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之一,要在建设上取得突破。2018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共有592人被列为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人,被实行联合惩戒,“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将不良执业行为计入数据库,并建立黑名单,实现违法违规者处处受限,打破违法成本偏低局面,解决行政惩罚“不解渴”的问题,倒逼管理相对人落实主体责任。这是近年来,信用监管模式的探索应用。
2017年5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监督局。同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疗卫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明确了信用信息的定义和分类、归集管理的部门和方式、应用方式、公开方式、公开期限、政府共享、查询、激励和惩戒、保密等重要内容。2019年,再次推进医疗卫生系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各地也在不断探索加强监督机制的新举措。全国已有17个省份完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分类监督办法和诚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
同时,一些地方借助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收集管理相对人的行为过程数据,实现智能化预警。
目前,综合监管制度架梁立柱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开展对辽宁、吉林等12省市的首轮综合监管督察,2020年将完成对其余省(区、市)的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