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现状及思考

2020-11-18 23: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广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陈杰

      

近年来,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禁烟的法规规章,卫生部201151日实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我省人民政府201151日公布并实施的《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对公共场所禁烟做出了明文规定,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的监督管理。为做好此方面工作,广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绩。                  

一、现状及问题

1、数量多分布广:目前广汉市共有各类公共场所400余家,分布于城区和全市各乡镇,有近80%属于中小型经营单位,其中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四小”行业占中小型经营单位的70%。这些单位规模小条件差,设施落后,周边环境差,人员复杂,给控烟工作的宣传和监督带来很大难度。

2、经营者和民众禁烟意识淡薄:目前广汉市大型公共场所的禁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从制度落实到宣传,管理都较到位并能主动对在其场所内吸烟行为进行劝阻,同时绝大部分市民出入此类场所均能主动禁烟。但大部分中小型经营单位及广大乡村公共场所经营管理者碍于种种原因致使禁烟工作流于形式。同时大多数吸烟者无视场所内的禁烟标示在场所内吸烟。

3,执法力量力度不足 违法成本低:广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承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执法人员仅5人,并同时还承担其他行业的监督管理任务,如何覆盖全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禁烟工作?在监督管理中有时还面临拒绝配合等各种情形,同时在卫生执法中应尽量减少冲突和激化矛盾,多采取说服教育。根据相关条例,禁烟控烟工作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范围禁(控)烟管理工作。但各个主管部门执行起来存在不小难度,面对抽烟者更多是劝阻一般不会针对抽烟开展行动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主要还是做好禁烟宣传工作。这样一来,抽烟者违法成本低,甚至没有成本,控烟效果就相对有限。

针对上述公共场所现状和控烟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广汉市大队积极应对,制定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制定公共场所控烟工作方案,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二是加大控烟工作物力和经费投入,印发各种控烟标示标牌免费发放全市公共场所。三是通过组织召开公共场所经营者负责人培训会,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强化经营者的控烟意识。四是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公共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经营者禁烟意识。五是以世界无烟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活动等各类大型活动为契机,深入公共场所对广大人民群众和经营者进行控烟宣传,同时利用新闻媒体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二、思考及建议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健康保健意识也不断增强,“禁烟令”的实施以及“无烟日”的持续开展,这将有利于控烟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由于此项工作属于社会系统工程,政府应加大执法人力,物力的投入,同时引入人人参与,全民监督破解执法力量的不足。从立法和执法层面上规定具体的惩罚措施,增强可操作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加强控烟教育,加大戒烟宣传,劝导吸烟者主动戒烟,引导吸烟者科学戒烟。加强各职能部门控烟工作之间的协调协同能力,杜绝互相推诿,形成“中间地带”,通过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强新闻曝光力度等形式对广大市民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对潜在违法违规行为予震慑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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