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现状与问题浅析

2020-11-18 23: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王玉娟

 

卫生监督稽查,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内部及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等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它既是卫生监督工作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卫生监督稽查是卫生监督机构内部纠错与保障的重要工作机制。一方面,稽查工作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质量控制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另一方面,稽查是基层卫生监督机构运行管理的有力抓手。卫生监督稽查对外利于保障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对内利于降低卫生监督员的执法风险,其开展情况可直接影响卫生监督工作的结果和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依法行政,2019年,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根据近年国家和省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重点和要点,结合实际制定了稽查工作计划。今年以来,市支队稽查大队按照计划安排,每两月对市本级各大队(室)进行内部稽查并印发稽查通报,3-6月对全市11个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机构的稽查工作开展情况、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日常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管理、执法队伍风纪风貌、卫生监督举报处理情况、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推进情况等进行了全覆盖稽查。现结合稽查工作实践,对当前我市基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等进行粗浅探讨。

一、稽查工作现状

(一)监督机构与稽查部门设置

乐山市共有1个市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11个县级卫生监督执法机构。根据2018年统计数据,市本级和5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多带带设立独立的卫生监督稽查科。全市共有兼职的稽查人员17人,无专职稽查人员,其中年龄30岁以下5人,21-455人,46岁及以上7人;其中学历本科8人,大专7人,中专及以下2人;公共卫生专业9人,临床医学专业3人,法律专业2人,其他专业3人从事稽查工作年限5年以下9人,5-106人,10年以上2人。

(二)2019年稽查情况

1.稽查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市有5个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制定了年度稽查工作计划,规范开展内部稽查并对稽查进行了通报,其中沙湾区还对乡填协管开展了稽查;4个区县制定了年度稽查工作计划但暂未规范落实,未进行稽查情况通报;2个区县既未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也未落实具体稽查工作进行稽查情况通报。

2.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通过层级稽查,现场随机抽取各区县2018年和2019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案件评查,11个区县被抽查案卷在案卷文书制作方面均或多或少存在问题,其中被抽取案卷在证据方面存在瑕疵的有3个区县;被抽取案卷在法律适用方面存在瑕疵的有4个区县;被抽取的简易程序未在法定时限内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的有3个区县;被抽取的一般程序未进行法制审核的有9个区县。总体来看,沙湾区、犍为县、市中区、峨眉山市的案卷质量相对较高。

3.双随机与日常监督工作

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开展了2018年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2018年监督抽检结果报告准确、一致,峨边县、沙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等地双随机监督监测档案规范;2019年随机监督抽查工作也在陆续开展中,沐川、金口河、马边、峨边四地随机监督抽查的检测工作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承担。2019年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日常监督工作也在有序开展中,抽查到2个区县使用的日常监督模板化文书制作不符合执法文书规范要求。

4.信息管理

通过实地随机抽查辖区内被监督单位,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本底基本清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均录入了四川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系统。但发现3个区县未及时对省系统中的个别被监督单位本底信息进行增删、修改和维护;2个区县被抽查到的已结案行政处罚案件存在未及时录入的情况;一部分区县录入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与实际存档的文书和案卷记录有出入。

5.举报投诉处理工作

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均建立了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或流程,金口河、沙湾、井研、犍为举报投诉处理流程、内部流转程序和办理时限清楚。但大部分区县对举报投诉受理的范围未进行明确,3个区县的举报投诉登记中交办、转办、接收和反馈记录不规范。

6.执法风纪风貌

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员外出执行公务时均能基本规范着卫生监督制服,风纪风貌严肃。但2个区县卫生监督员工作日从事内勤工作时的着装还需规范。

7.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情况

我市有9个区县卫生监督机构配备了执法全过程记录仪。但3个区县未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3个区县未对重要的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档案进行集中管理。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基层稽查人力不足

目前,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稽查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基本能够适应稽查工作的需要,相较而言,市、县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内设稽查部门和人员配备不足的问题突出。我市绝大部分区县稽查部门并非专职科室,稽查人员均为兼职,在承担稽查职责的同时,多要承担综合性业务工作或具体的监督执法任务,使得稽查工作“力所难及”。

建议:应选择基层机构内专业强、素质高的人负责稽查工作的组织和开展,为解决人员短缺问题,可根据每次稽查内容和种类确定稽查组参与人员,同时每次开展稽查前要做好稽查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基层稽查人员专业素质欠缺

卫生监督稽查人员要求不仅应具备卫生行政执法的专业知识,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知识。然而我市目前基层稽查人员的专业机构单一,难觅兼有法学专业背景和执法工作经验的综合型人才,制约了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议:在保持人员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要做好卫生监督稽查人员的更新工作,做好新上岗稽查人员“传帮带”工作;缺乏法学专业人才的单位有条件可聘请或邀请法律专家对稽查工作进行指导。

(三)基层稽查职能定位不清

我市绝大部分区县稽查部门并非专职科室,难独立于执法业务来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同时稽查部门作为一个与各业务科室平行的职能科室,缺少应有的权威性。此外,稽查“挑毛病”的特殊工作性质,易使被稽查科室和人员产生误解甚至矛盾,对稽查工作的开展形成阻力,难以发挥稽查应有的制约效力,稽查及其整改要求难以得到落实,导致稽查效果不明显。

建议: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应根据工作实际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制度,通过制度的落实,明确稽查部门的职能。同时要大力宣传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职责和作用,纠正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稽查工作的错误认识,明确稽查队执法工作的保障性作用,充分发挥稽查的督查督办作用。

(四)基层稽查发展滞后

随着卫生监督综合执法的推进,稽查工作的对象、内容、形式越来越广泛多样,但是关于卫生监督稽查的基础理论、规范标准和工作制度尚未完全建立,我市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稽查人员缺乏成体系、系统化的稽查专业培训学习,导致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还停留在经验主义的阶段,有的基层稽查工作仅仅局限于制定方案、印发通报等机械的“形式主义”稽查。

建议:上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定期与下级单位开展稽查工作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基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提出指导性意见,拓宽卫生监督稽查形式,创新稽查工作模式;要定期开展稽查培训,除传统的进行多领域、多学科集中授课培训外,还可采取典型案例集体讨论、专家点评、现场观摩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培训效果。

(五)稽查考核评估机制等未健全落实

在开展卫生监督稽查时,未将对各种执法活动的评价结果与考核、奖惩相结合,未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未对稽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稽查应当起到的内部纠错与保障效用未能真正实现。

建议:应建立稽查、评议、考核等制度保障机制,将卫生监督稽查与执法责任追究、考核评议等有机结合,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行使的行政权力与个人的职责和利益紧密挂钩。还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卫生监督稽查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进行梳理并有效整合,最大限度分别发挥稽查和监察效能,使得执法风险防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发展、互相促进。

(六)基层稽查工作的受重视程度不够

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的有力抓手,是落实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手段,对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是“一把手”工程。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对稽查工作的重视程度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稽查职能的充分发挥。

建议:为保障稽查工作运行和工作成效,稽查工作应区别于对外执法业务工作,实行“一把手”管理,独立行使内部稽查和管理职能,将稽查工作要求贯穿于行政执法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质控作用。通过全面开展稽查发现问题,有效整改落实,实现对行政执法监督和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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