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重点科室院内感染监督检查探讨

2020-11-18 23:57发布

本文转载自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执法监督)

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           陈淑婷    罗茂华

 

近年来,医疗机构发生因手术器械、器具及医疗用水等灭菌不合格、使用不规范造成院内感染事件,对患者健康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障患者的就医安全,根据我市对医疗机构重点科室开展的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监督检查,总结以下几点经验,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检查与院内宣传同行,筑牢医疗机构责任意识
  
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对《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边检查边宣传讲解院感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违规开展医疗卫生工作的危害,提高医务人员对不严格落实、执行院感制度所带来后果的认识,增强医务人员对院感管理业务知识和责任意识。
  
二、突出重点科室院内感染监督工作重点

一是检查医疗机构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手术室、新生儿室、血液透析室、内镜诊疗中心(室)、消毒供应中心、治疗室等医院感染重点部门的管理情况。检查医疗机构执行《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及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二是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手术器械等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工作情况。检查医疗机构手术器械、注射器具及其他侵入性医疗用品的消毒灭菌工作。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进入人体组织和无菌器官的相关医疗器械、器具及用品是否达到灭菌水平,接触皮肤、粘膜的相关医疗器械、器具及用品是否达到消毒水平。三是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使用医疗用水、无菌液体和液体化学消毒剂情况。医疗机构是否遵循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规范使用医疗用水、无菌液体和液体化学消毒剂等,防止二次污染。各种抽吸的输注药液或者溶媒等开启后是否注明时间,规范使用。无菌液体开启后是否超过24小时使用。使用液体化学消毒剂时,是否保证使用方法、浓度、消毒时间等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对使用中的液体化学消毒剂的浓度进行监测。四是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情况。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手术、注射、插管及其他侵入性诊疗操作技术时,是否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和手卫生规范。五是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医疗机构对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导管相关性血流感染、外科手术部位感染等)以及关键环节(各种手术、注射、内镜诊疗操作等)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六是明确责任,严查违规。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复查,确保检查到位、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监督检查,加强了医疗机构院感管理工作,增强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有效遏制医源性感染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患者的就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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