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支队监督三科
医疗废物是医疗卫生单位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含有大量病原菌和各种有机、无机化学成分,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对环境污染构成威胁,其病毒、细菌的危害性是普通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百倍千倍。医疗废物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和环境污染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笔者现结合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监督检查情况谈谈医疗废物处置的几点看法。
一、当前医疗废物处置存在的问题
(一)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有些医院虽然成立了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但在执行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表现在人员配制及资金投入等明显不足,制定的各项制度及措施不能落到实处,管理组织未真正发挥作用。
(二)分类收集管理不完善、回收交接制度不严格。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是实施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的关键环节,未按规定进行严格的医疗废物分类而与生活垃圾混放;在废物交接时按要求应进行规范登记,记录产生科室、名称、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经办人等,个别医院科室存在登记不全、漏登记的情况。
(三)医护人员对疗废物管理处置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医院对医疗废物处置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医护人员对分类、安全防护以及应急处理等知识缺乏;少数医务人员认识不到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及医疗废物处置不善带来的的危害性。
(四)包装、运送、储存存在隐患。国家对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都有明确规定,有些医院对损伤性废物的危害重视程度不够,虽配备有利器盒但未做到一次性使用,而是存在重复使用问题,极易造成利器伤;运送工具使用后未做到及时清洁和消毒,未按规定时间及路线运送医疗废物等,暂存点设置及建筑不符合国家规定,存在造成废物流失的安全隐患。
二、医疗废物处置的建议
(一)必须认真执行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医院产生的医疗废弃物不仅对人体造成感染的危险,也会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严重时可能会造成疾病的流行。此外,不法分子收购使用过一次性医疗用品,再回流到医疗机构或在社会上为吸毒者提供便利条件,给公众的健康造成危害。所以只有掌握更多医疗废弃物管理知识,了解其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才能做好正确处理医疗废弃物这项工作。在医疗废物处理条件尚不成熟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要求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对人员进行培训,严格分类、收集、存放和销毁。医院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监督,做到责任到人。设立医疗废物存放间并设标识牌、上锁,保证医疗废物不被盗用和丢失。指定专人将收集后暂存的医疗废物集中交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同时要加强制度管理落实。制定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流程,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上必须有警示标识,包装袋为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黄色塑料袋,当医疗废物收集达到包装袋的3/4时,袋口进行有效封扎,防止泄露和遗撒。每个包装袋外均系有中文标签,标注清楚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由专职人员负责,每天按规定的时间、路线,用密闭的容器和车辆转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运送工具每天用消毒液进行消毒。
(二)加大监管力度,强化职能责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废物处理应由地方政府牵头。在处理方式上政府要主导,要推行区域性处理,要统一规划,总体布局,合理设点建立处理设施,在处理技术上政府要引导,要鼓励采用无害化处理,以免焚烧时引起二次污染。政府应注重和加强监管力度,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能职责,逐步规范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逐步改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废物管理的落后面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督导,严格监督管理。可进行随机性抽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指导医院进行整改。一次性物品杜绝重复使用,特别是使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均作为感染性废物处置,必须置防渗漏的黄色包装袋中。
(三)加大宣传及培训力度,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废弃物产生危害的认识。正因为基层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产生的危害不了解,缺乏对医疗废物防范意识,所以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大对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对基层卫生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认识。同时医院管理人员也要深入科室,加强对医疗废物相关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用事实说话,使科室医务人员认识到医疗废物处置不当造成的后果,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重要性,自觉按要求进行规范分类、处置。要加强对重点部门及保洁人员的强化培训,医院科室对每日产生的医疗废物由医务人员和保洁人员进行严格的分类收集,严禁与生活垃圾混装。
(四)加大处理资金的投入,完善基础设施 。加强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建设,做好医疗废物的规范化处置,根据要求,修建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暂存点,门口张贴醒目的医疗废物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等字样,暂存点钥匙由医疗废物回收专职人员专人保管;同时将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部门,废物回收专职人员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部门回收人员进行交接,完善交接登记相关记录。
总之,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和医务人员对法律、法规知晓率不容乐观,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我们应采取积极的态度,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寻找一条适合于泸州实际情况的处理途径。加大宣传及培训力度,提高医务人员自觉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制度的依从性,加强经费投入,建立符合环保技术要求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尽快使基层医疗废物处理走向无害化、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真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